台南市某科技大學徐姓教官因女同學反映遭陌生男子搭訕、騷擾,因此去年9月間寄發標題為「學校近日出現變態人物,照片如附檔,請專各班注意防範」的郵件給老師,其中程姓老師再把郵件轉貼學校網站和個人部落格。當事人洪姓男子控告徐姓教官等人妨害秘密、違反個資法等罪嫌,檢察官今天處分不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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